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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7-07-12

  本报讯  (记者  唐滨妮)  7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省人大代表姜鸿斌、王庆革一行三人来到省检察院,专程赠送锦旗,向省院党组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高度负责和快速办理表示感谢和敬意。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两会”结束后,省人大转交省检察院4件代表建议。接到建议后,省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专题研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徐明检察长强调,要把思想统一到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要真正把党中央要求和代表委员意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实在在的举措”要求上来,强调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收采纳,积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徐明检察长做出批示,责成人民监督工作处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后将代表建议分解到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主管领导张中华副检察长主持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要求,人民监督工作处制定出《关于办理、答复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代表建议的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并在各部门制定工作措施之前,面见两名代表,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与另两名代表进行沟通,全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和真正的内涵,同时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等各承办部门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及时结合省院和各自的工作重点制定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或工作措施。特别是公诉一处承办的代表建议,郭立新副检察长高度重视,面见代表、倾听意见、指导工作。处长刘凌轩亲自带队,组织干警加班加点,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办理完成,并及时与代表沟通,取得代表的充分信任,让代表深受感动。人民监督工作处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措施,统一制作出答复函。经过沟通联系,省院人民监督工作处负责人与承办部门负责人当面答复两名代表。对外地代表,采取委托答复的方式,即由代表所在地的市级检察院领导到代表单位将答复函当面交与代表。

  截至目前,4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人大代表对省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感到非常满意。

文章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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